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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下,具体步骤可能因当地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以下为一般流程:
### 准备材料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农转非的证明"。 4.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有的话,需要提交。 5. "房屋产权证明":如有的话,需要提交。 6. "计划生育证明":根据当地政策,可能需要提供。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
### 办理流程 1. "咨询当地派出所":首先,您需要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科,了解最新的农转非政策和具体流程。
2. "准备材料":根据派出所的要求,准备上述所需的材料。
3. "提交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农转非申请。
4. "等待审核":派出所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可能因情况而异。
5. "领取批复":审核通过后,您将收到农转非的批复。
6. "变更户口簿":携带批复和户口簿到派出所进行户口簿的变更。
7. "领取新身份证":户口变更后,您需要到当地举报 -
1、申请指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3、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5、复核: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6、办理: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7、完成申请:
录用公务员、招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工作,由各系统区县主管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审查,区县人事局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在收到材料后按照农转非的工作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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