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市民减少户外活动

萍乡 更新于:2025-10-14 12:18
  • 春荣
    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萍乡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情况,我市受上风向重污染团传输、起雾高湿及部分时段幅合风场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叠加本地无组织焚烧等污染排放影响易出现污染加重、滞留,预测2025年10月13日我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部分时段达严重污染。按照《萍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有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发布萍乡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现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在10月13日10时00分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活动人员佩戴口罩。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倡导禁燃区外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生物质燃烧;

    3.倡导中心城区拒绝露天烧烤,减少祭祀焚烧;

    4.倡导公众自觉控制餐饮油烟排放。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2.移动源减排: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及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等车辆除外);

    3.扬尘源减排:停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护坡喷浆、渣土运输、土石方等作业,禁止露天焊接、露天切割作业;加大施工工地(工业园区施工、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洒水降尘频次,加大中心城区及周边重点路段、国省道重点路段湿扫保洁作业力度,组织开展“洗城”作业;

    4.其他减排措施:加大对无组织焚烧、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移动源排放、施工场地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频次;全域严禁秸秆焚烧(焚烧发电或综合利用项目除外)、垃圾杂草等无组织焚烧,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停业整顿,中心城区油烟直排流动摊点予以清退;联合气象部门积极会商研判,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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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萍乡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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